六部门联合发文:提升实体经济服务效能 推动电子商务向更高质量发展

2026-04-06 11: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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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数字经济中增长迅猛、创新活跃且应用广泛的关键领域,电子商务已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驱动力。为持续推动电子商务实现高质量进步、高水平开放与高效能治理,进一步助力实体经济做强做优,商务部等六部门共同提出以下指导方针:

聚焦赋能与增效,夯实实体经济基础

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工作,倡导电子认证在电商领域的规范应用,以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升级全国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强化政策解读、案例分享、数据互通等功能。引导电商企业提供“灵活高效、精准适配”的数字化产品与解决方案,向品牌商、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开放数据资源、销售渠道和技术支持,为企业门店选址、新品研发、商品展示、库存管控等环节提供助力。鼓励电商企业进驻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园区,帮助中小企业对接国际优质资源。

拓展农村电商深度。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计划,拓宽农村电商应用场景,推广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提升农村电商产业化水平。深化“数商兴农”行动,结合特色农产品集中上市期,推动电商平台开展产销对接与技能培训,设立“地方好物”专区,培育乡村特色产品品牌,促进农产品上行。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支持电商企业下沉供应链,发展“村播”“田播”等特色直播形式。推动县域商业提质升级,健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加快农村商业网点数字化改造,激发农村电商发展新活力。

发展产业电商。开展“产业电商惠企对接”活动,指导电商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对研发制造、仓储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进行数字化改造,促进产业链供应链高效协同。加强对国家电商示范基地的分类指导与动态管理,引导其强化未来产业孵化、商标品牌建设。鼓励各地依托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打造具有特色的电商产业集群。支持有条件地区构建全球集散分拨体系,开拓国际市场。倡导发展共同配送、仓配一体、多式联运等集约化模式,提升流通组织能力与效率,降低综合物流成本。推广原发包装,协同推进电商供应链及快递包装的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强化创新引领,助力实现更高水平供需动态平衡

加速技术创新与应用。支持头部电商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强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构建“产学研协同、学用转化”的创新生态。发展“人工智能+电商”,引导电商企业加强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技术的研发应用,优化消费体验、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流通效率。鼓励电商企业践行科技向善,统筹各方利益优化算法规则。加强电商领域技术成果的司法保护,探索建立证据披露、证据妨碍排除等规则,适度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开展电商科技创新应用案例评选,深化数字技术应用。

大力推动品质消费。实施品质电商培育行动,构建相关标准体系,推动电商平台优化流量分配、搜索排名等机制,提高商品质量、服务口碑等指标的权重,将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等内容纳入培训课程,培育品质商家和优质品牌。鼓励电商企业围绕民众衣食住行需求,联合品牌商家发布“美食地图”“必吃必购”等榜单。加快“老字号”等国货潮品的网络推广。实施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加速打造中国消费名品矩阵。

积极构建融合载体。优化数字生活服务,推动即时零售融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积极发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推进连锁商超智能化转型,发掘并推广一批线上引流、线下体验的融合发展典型案例。支持线上线下共建一体化会员体系,实现积分通用、优惠共享、服务联动。鼓励电商企业联合品牌商家建设快闪店、潮玩店、虚拟现实体验馆等新场景。支持电商企业推出适合外国人“吃住行游购娱”的全要素入境消费产品,打造一站式入境消费无障碍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办好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等促消费活动。

推进高水平开放,促进普惠包容发展

发展跨境电商。推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组织综试区开展品牌培育、规则标准建设、平台和卖家出海等专项行动。发展“市场采购+跨境电商”“中欧班列+跨境电商”模式,增强海运、空运、铁路、多式联运等运输保障能力。大力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完善海外智慧物流平台,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支持电商企业扩大优质数字服务出口。鼓励电商企业在海外建设直采基地,扩大优质特色产品进口,打造全球好物进入中国市场的电商“直通车”。

拓展“丝路电商”。持续扩大“丝路电商”合作朋友圈,深化政策沟通、产业对接、地方合作和能力建设,用好云上大讲堂、丝路云品、国家馆等合作品牌,增强伙伴国的合作获得感。持续举办“丝路电商惠全球”主题活动,指导各地加强特色品牌培育,推广非洲好物、东盟好物、上合云品、买在金砖等“丝路云品”系列品牌。提升“丝路电商”国家馆品牌效能,加强优质海外商品首发首秀,创新“国家馆+直播”渠道,培育“一国一爆品”。培育一批“丝路电商”重点合作城市,建设一批“丝路电商”公共服务载体,遴选一批“丝路电商”最佳实践和典型案例,讲好“丝路电商”故事。

加快制度型开放。推动“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择优扩围,形成多地联动、梯次布局的电商开放格局。在贸易便利化、国际数据服务、跨境人民币结算等领域形成一批制度型开放成果,加快复制推广,促进电商开放提质升级。鼓励各地依托自身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开展差异化探索,创新电商制度型开放实践。高水平办好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分享制度创新经验,凝聚发展共识。

推动规则衔接。加强电商领域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研究,推进个人信息保护、跨境数据流动等领域国内外规则对接协同。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深入推进世贸组织等多双边规则谈判磋商。支持地方和企业参与电商交易、数据互操作等国际标准制定。

营造良好生态,推动各方共赢发展

压实平台责任。推动电商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指导电商平台完善公开透明的规则体系,督促符合条件的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办理经营主体登记,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与劳动者常态化沟通等机制。引导电商平台规范优化对平台内经营者的收费行为,鼓励电商平台对新入驻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理减免费用。推动电商平台建立健全中小商家权益受损申诉救济机制。督促电商平台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履行网络和重要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加强常态化监管。综合运用合规案例、风险提示、经营指引等方式,加强事前规范引导。加强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管理,研究制定直播电商合规发展指引。健全网售产品资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处罚机制,加大网售产品抽查比例。加强电商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监管执法和经营者集中审查,依法查处、处置和规制典型问题,整治“内卷式”竞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动组建全国性电商行业组织,促进行业自律。加强直播电商领域党建工作,推动国家电商示范基地、直播电商企业党组织覆盖,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促进电商企业诚信经营、规范发展。

指导合规出海。制定电商企业出海指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托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跨境电商合规出海服务平台,鼓励电商企业在海外注册商标、申请专利、布局自主商标品牌,提升合规化水平。鼓励出海电商企业提升本地化经营能力,培育本土化人才,赋能当地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公平有序竞争,实现互利共赢。加强海外经营风险监测预警,指导企业提升风险应对能力,积极开展对外交涉,维护企业海外合法权益。

强化支撑保障

优化金融产品供给。发挥产业投资基金和科创母基金作用,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结合电商企业融资需求,完善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模式。综合运用信贷、股权等方式,为电商业态模式创新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与电商企业合作,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发行债券融资,优化融资等政策流程,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

激活数据要素价值。鼓励发展数据标注产业,打造一批商贸流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遴选电商领域“数据要素×”创新赋能典型案例。健全完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持续优化数据出境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推动相关部门间跨境电商数据资源整合与共享。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强化部门协同、数据共享。完善电商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支持电商企业加快多元数据融合应用,依法合规开发产品、提供服务。

加强人才精准培养。推动电商新型职业岗位设置,完善职业标准和技能评价体系。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深化产教融合、职普融通,与电商企业联合精准育才,开展定向、定岗式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电商专业人才认定标准,纳入人才目录,设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深化电商创业创新。

(总台央视记者 吴昊 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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