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09 11: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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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产业常被看作经济走势的“晴雨表”。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宝安区)与深圳会展中心(福田区),各类展览活动频繁举办,创新产品与技术不断汇集,也持续吸引着全球客商前来深圳探寻合作与发展机遇。在此背景下,深圳正加快打造“国际会展之都”。近期,深圳市商务局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修订)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政策实施路径,助力会展产业向专业化、国际化与品牌化迈进。
首次举办展会最高可获600万元补贴
新引进与新培育的展览项目成为此轮政策的重点扶持对象。对于“首展”,政策明确规定给予场租费用20%的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额度为600万元。此项支持涵盖三类项目,包含首次在深圳落户的展会、由知名品牌衍生的新展览以及重返深圳的大型展会。
同时,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深圳建立了培育期资助制度。符合条件的新办展会可在连续三年内获得场租25%的补助,每届最高50万元,三年总计不超过150万元。
资助体系更为细致完善
与以往相比,《实施细则》更加强调“质量优先”。例如,在专业展馆内举办的展会,可得到场租10%的基础资助;若属于国际性展会,还可额外获得5%的上浮补助。此外,对于成长性突出、在特定时段举办或设立外贸专区的展会,也设置了不同层级的额外支持。
总体而言,单个展会的场租资助上限设定为300万元。该机制的核心目标,在于引导展会从追求规模扩展转向注重质量与影响力的同步提升。
海外办展最高可得300万元支持
本次政策的一个突出亮点,是对“走出去”战略的清晰支持。一方面,深圳鼓励企业组团参加国内其他城市的展会,在展位费、布展费及相关配套活动等方面提供资助,单个项目最高支持80万元。另一方面,深圳推出了“造船出海”计划,支持本地机构在境外自主举办展览。符合条件的海外展会将获得场租20%的资助,并可根据具体情况上浮,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
同时,每家单位每年最多可申报两个境外自办展项目,以此进一步推动深圳会展资源向全球范围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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