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表态:支持建设分布式独立储能及电网替代型储能

2026-08-14 16: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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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国家能源局

日前,国家能源局就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175号建议的办理情况作出回应,针对《关于推动县域新能源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建议》进行了回复。

在健全市场化机制与价格信号,激发多元主体投资活力方面,回复指出,近年来,能源局协同相关部门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着力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与市场架构。当前,全国范围内约80%的上网电价及销售电价已由市场决定,借助价格信号引导灵活调节资源参与市场运作。绿证交易市场与碳交易市场均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手段。后续,国家能源局将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健全电力市场价格体系,探索优化配电网定价机制,尽快推出《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指引》,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费用分摊传导机制,确保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有效执行,推动电力、碳市场与绿证机制顺畅衔接。

在加强全要素系统布局,优化政策供给与产业协同方面,回复称,国家能源局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加大新能源领域的政策支持,促进县域新能源与产业联动发展。下一步,能源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各地依托自身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探索配电网多元投资、主配微协同控制等创新模式,鼓励建设分布式独立储能及电网替代型储能,推进不同应用场景下的智能微电网建设,逐步拓展车网互动的应用范围,促进新能源与工商业、农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的深度融合。

在开展试点示范,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方面,回复提到,国家能源局会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共同推进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工作,已先后公布两批共23个试点区域。接下来,国家能源局将继续深化农村能源革命,研究启动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统筹推进电力与非电能源开发利用,提升清洁低碳用能水平和自主平衡保障能力,为构建农村新型能源体系探索可行路径。

原文内容如下: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175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新能〔2026〕154号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县域新能源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并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协商,现答复如下。

县域新能源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对优化地方能源结构、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培育县域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作用。您所提建议,我们将在后续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

一、关于健全市场机制与价格信号,增强多元主体投资活力

完善价格体系和创新商业模式方面。近年来,我局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完善价格机制和市场体系。2024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96号),健全辅助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辅助服务费用规范有序传导与分担。2025年12月,两部门又联合印发《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5〕1656号),支持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兴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各类电力交易。目前,全国约80%的上网电量和80%的销售电量价格已由市场形成,通过价格信号引导灵活性资源参与市场调节。

推进电碳协同方面。绿证市场与碳市场同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工具。2024年,国家能源局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2024〕124号),明确深远海海上风电和光热发电项目可自主选择参与绿证或自愿减排市场,有效厘清了绿证与自愿减排市场的边界,避免了环境价值重复计算。2026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发改能源〔2026〕622号),明确了绿证纳入碳排放核算的具体方法,为电碳证有效衔接打牢了基础。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健全电力市场价格体系,研究优化配电网价格机制,推动《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指引》尽快出台,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费用传导机制,扎实落实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促进电碳证有机衔接。

二、关于强化全要素系统规划,优化政策供给与产业协同

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大新能源政策供给,推动县域新能源与产业协同发展。2025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发改能源〔2025〕1144号),鼓励在配电网扩容受限或偏远地区推广应用电网替代型储能。2025年12月,双方又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1710号),明确加快主配微协同的新型电网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以“自平衡、自调节、自安全”为特征的智能微电网。2026年2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公布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6〕16号),将7个智能微电网项目纳入首批试点,积极探索新技术新机制,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

今后,我局将继续支持各地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开展配电网多元投资、主配微协同控制等创新探索,支持建设分布式独立储能及电网替代型储能,加快差异化场景下的智能微电网建设,逐步扩大车网互动应用规模,促进新能源与工商业、农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相互融合。

三、关于开展试点示范,构建可复制推广经验模式

自2023年起,我局会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已先后公布两批共23个试点地区,积极推动农业农村领域电气化改造,探索以可再生能源产业经济带动农民增收,加快农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同时,统筹农村能源革命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创新新能源投资建设和土地复合利用机制,探索构建集体、农户、企业多方利益共享模式。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推进农村能源革命,研究开展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协同推进电力与非电开发利用,提升用能清洁低碳水平和自主平衡保障能力,为构建农村新型能源体系提供解决方案。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局工作的关心与理解,期待今后得到您更多的支持与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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